申报条件
高技能领军人才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以上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可放宽至65周岁),自申报年度起计,引进人才到我市工作不超过3年(本次申报人员首次来苏工作应在2018年1月1日以后,以社保证明为准),且引进后能够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同时,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全国二类、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选手。
2.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地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3.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教学业绩显著,从事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