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灵活就业人员医保2021年缴费标准(唐山市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

地方特产2022-09-28 13:06:58未知

  2021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自缴:

  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以唐山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735元/月)为缴费基数。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职工医保月缴费标准为527.15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516.15元/月,补充医疗保险11元/月),年缴费标准为6325.80元。

  2.2021年4月1日之前已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以唐山市2020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821.90元/月)为缴费基数。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职工医保月缴费标准为208.53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197.53元/月,补充医疗保险11元/月),年缴费标准为2502.36元。

  3.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以2020年12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本人养老金作为划拨个人账户基数。未参加养老保险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尚未核发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唐山市2020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2821.90元/月)作为划拨个人账户基数。

  拓展材料:

  1、自2021年7月1日起,中断超6个月续保或男>45周岁、女>40周岁新参保的,不再降低报销比例。

  2、已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原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医保。参保时须以唐山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735/月)为缴费基数,按7%比例一次性缴足最低缴费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3、已参保人员退休后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须以唐山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735/月)为缴费基数,按7%比例一次性缴足最低缴费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4、一个自然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上限由9万元调整为12万元。

本文标签: ,唐山市  ,基数  ,医保  ,退休人员  ,年度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