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3人气:作者:佚名
2024宁波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接续参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接续参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转灵活就业个人参保或企业职工转灵活就业个人参保,缴费连续无中断情况下,次月1日起享受对应医保待遇。
转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当月参保变更后,可在次月1日通过“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宁波社保缴费”小程序、“宁波税务”APP等多种方式自主缴费,缴费完成(一般10分钟,或因数据传输略有延迟)后通过刷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享受实时就医结算待遇,第三个月起签订缴费协议的银行继续于每月9-10日、19-20日进行自动代扣代缴。
如参保人员没有急需就诊的需求,次月也可由签约银行代扣代缴,次月1日至银行代扣代缴前产生的医疗费用(药店除外)可申请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