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暖气恢复/报停的条件:
①房屋无拖欠热费
②采暖设施须全部恢复/报停(不允许部分停供、拆除和恢复)
③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
④暖气恢复/报停后不影响其他客户用热
⑤对拖欠热费或违规用热而实施强制停供的客户,在恢复供热时,须补交所欠热费及违约金
⑥办理恢复供热时,须同时缴纳当年热费
办理方法
1、分户控制的热用户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业务办理:
①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qrl801”),进入左下方“用户平台”,按提示绑定房屋住址后在平台下方显示的功能模块中找到恢复/报停业务版块进行网上办理。
②登录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qhdrl.com),在“网上营业厅”版块点击恢复/报停,通过客户编码和姓名绑定,按提示输入信息、上传材料完成业务办理。
③如需线下办理业务,可携带产权证明、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春晖客户服务中心以及各供热分公司春晖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2、串联、门市房、公建用户需到所辖分公司春晖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恢复/报停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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