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不动产一般抵押权业务办理一览

地方特产2022-09-27 08:09:52佚名

  一、一般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

  办理程序

  取号→登记→缴费→领证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委托书

  4.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土地他项权证书)

  5.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6.变更协议

  7.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8.其它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

  免收登记费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二、一般抵押权登记—转移登记

  办理程序

  取号→登记→缴费→领证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委托书

  4.不动产他项权证书

  5.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已转让的证明及抵押权转移的材料

  6.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7.抵押人知悉被担保的主债权转让的书面材料

  8.其它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三、一般抵押权登记—设立登记

  办理程序

  取号→登记→缴费→领证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委托书

  3.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5.主债权合同

  6.抵押合同

  7.预告登记证明(已做预告登记)

  8.标的物价值认定的协议或评估报告

  9.抵押权人和前顺位抵押权人知悉办理顺位抵押的声明

  10.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1.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经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

  12.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13.公示的工商登记信息

  14.其它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个人住宅抵押试点窗口为立等可取)

  四、注销登记—一般抵押权注销

  办理程序

  取号→受理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委托书

  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5.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土地他项权证书)

  6.担保的主债权已消灭的证明

  7.抵押权人放弃权利声明

  8.抵押权已实现的证明

  9.其它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五、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海港区迎宾路89号

  电话:0335-3650875

本文标签: ,抵押权  ,权证  ,委托书  ,不动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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