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措施出台之日(即2021年2月6日)前已经引进到我区工作的各类人才不再进行补助奖励。
一、组织申报
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区人社局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区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人选提出初审意见。
二、评审认定
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其个人征信、社会保险、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联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引进的人才提出评审意见。
三、社会公示
在拟引进人才单位和区级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取消人才引进计划。
四、确定人选
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人选名单,确定引进的人才,为其颁发“海港区区管引进人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