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在城市区、县城镇和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
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包括满足居住生活条件并且实际居住的自购房、合法自建房,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单位公产房,稳定居住半年以上的借住房、租赁房屋。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网站》》秦皇岛公安局在线办理,网上填写《秦皇岛公安局网上受理户口申报单》,提供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照片。
2、各县区局户政窗口网上受理。
3、各县区局户政窗口通知申请人到相应的户政窗口办理,申请人填写《户口迁入申报表》。
4、窗口核准发《户口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