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个人先缴纳,后按其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凭以下材料申报:
(一)《定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表》原件一份;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2021年度社会保险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
(四)2021年1月一12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原件查验后退还);
(五)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按手印,原件查验后退还)
时间安排
资料申报: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10日
请申请人务必在2021年11月10日前进行申报相关资料,逾期不申报的,本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