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三险一金等扣除项目-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是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和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相减后的一个差数。它是为了解决计算复杂的问题,而预先计算出的数据。
起征点:6万元/年
附:个税申报适用范围
(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申请退税;
5.取得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二)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需要办理预缴及汇算清缴;
(三)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有扣缴义务人但未扣缴税款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非居民纳税人取得境内个人所得;
(五)取得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