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办理条件
(一)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区户籍人员。
(二)全日制高等院校、高中(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初中和小学的非市区户籍学生。
(三)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
办理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4、学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等证明材料;
5、外来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提交材料。
把参保材料交到社区居委会审核并填写申请表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
3、缴费。
领取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4、领卡。
到社区领取医保IC卡。
5、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