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跨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非市区户籍人员需在市区缴费10年以上。
2.省内: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非市区户籍人员需在市区缴费10年以上。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
(2)户口簿;
(3)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1.参保人申请
2.开具同意转入接收函并邮寄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出
4.收到转入金额及关系后予以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