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城乡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
失业保险按照3055.20 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个人:3055.2×0.5%=15.28元;单位:3055.2×0.5%=15.28元。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不分户籍,统一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
电话:”0577-86966755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77-88129816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泰安大厦2楼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
电话:0577-89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