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销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历年欠费数据的公告
瑞安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市医疗保障局和市税务局商定,将于2020年10月30日对2020年6月30日之前的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欠费数据予以核销。逾期未缴纳的,按欠费处理,可以补缴,补缴标准将按补缴时当年度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确定。
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时核查本人的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若有存在欠费的,于2020年10月30日前及时缴纳。欠费的缴费人可通过在协议扣款的银行账户存足余额由银行发起批扣或者到银行柜面缴费或税务窗口缴费,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自助机等途径自助缴费。并请在今后按时足额缴纳每月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本人的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待遇。
自公告之日起,每年按规定在9月25日之后核销上一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欠费数据,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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