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失业保险缴费指南(温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25 04:46:39未知

  缴费基数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当年新增的职工,以当年第一个月工资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费率:0.5%

  个人缴纳费率:0.5%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材料

  1、缴费基数申报表原件1份;

  2、上年度职工工资表1份;

  3、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缴费流程

  1、单位递交申请材料;

  2、由经办人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现场受理办结;

  3、加盖转入单位公章和经办科室公章;

  缴费方式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办理地点:到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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