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标准
1、白血病。正在进行化疗且未移植骨髓或造血干细胞的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3万元,进行骨髓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6万元;
2、恶性肿瘤。恶性肿瘤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5万元;
3、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机构鉴定为简单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1.5万元,鉴定为复杂先天性心脏病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2.5万元;
4、尿毒症。正在医院进行血透保守治疗的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2万元,已进行肾脏移植治疗的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5万元;
5、肢体残缺症。因先天或突发事件导致肢体残缺且为首次安装假肢的患儿:前臂或小腿截肢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2万元,上臂或大腿截肢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3万元,肩离断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4万元,髋离断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5万元;
6、其他重特大疾病。其他重特大疾病患儿一次性援助上限为3万元;
7、特殊情况。上述各类患儿遇到特殊情况,如抢救性治疗等,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可适当提高援助标准,但上限累计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