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社区窗口办理公租房保障业务的 通 知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做好疫情期间公租房保障申报工作,现就恢复社区窗口受理公租房保障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20 年 3 月 9 日起,社区窗口恢复公租房保障受理业务。
二、根据温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信息,2019 年度温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60957 元,该数据作为 2020 年度审核公租房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的标准。
三、建议继续保持疫情防控举措,注意自身安全。
咨询电话:
城东房管所 88184573
城南房管所 89611608
城西房管所 88224841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0 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