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根据房源情况,本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对象确定为:截至2018年底,获得鹿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且每年年审合格 ,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
1、2018年底前取得《温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温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温州市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上述证件之一的,且目前证件仍在有效期的家庭。
2、2018年底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家庭;持有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颁发的英雄模范证件的家庭;持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确认的见义勇为证明的家庭;持有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证书的家庭。
二、申请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点击下载》》温州市鹿城区2021年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表
三、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具体为: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城东房管所,地址:环城东路米莉莎花苑F、G幢二楼。咨询电话:88184573、88185552、88193902、88193920。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城南房管所,地址:马鞍池西路133号。咨询电话:89611608、89611081、89611107。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城西房管所,地址:信河街白塔巷80号。咨询电话:88224841、88224922、88227416、88234911。
四、其他
《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上报区政府批准后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