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温州瑞安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地方特产2022-09-24 18:31:02未知

  一、申报对象

  瑞安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符合要求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二、申报条件

  1.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2.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3.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等不予享受,申报月份没有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不予享受。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返还依据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入库的费款所属期为2020年1月--12月份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但不包括滞纳金、利息和罚款。企业划型和其他参保单位返还标准参照2020年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

  四、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

  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为防止扎堆集中申报,无特殊情况一律采用线上申报方式。

  (1)经数据比对,初步符合稳岗补贴领取条件的企业,收到经办机构短信通知的,请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就业”,点击“浙就业”应用,点击“智能推荐”栏目,点击“稳岗补贴申领”,查看并确认信息。

  (2)其他企业,请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 cn),注册法人用户账号,搜索“稳岗补贴”,按参保辖区选择申报。

  2.线下申报。

  (1)参保企业2020年—2021年在温州市内办理过参保辖区迁移的,向现参保辖区申报。

  (2)同一企业的统一单位信用代码在温州市多个辖区参保的,由企业自行决定向其中一个参保辖区经办机构申报。

  五、申报材料

  1.《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请表》、劳务派遣企业须同时提供《承诺书》;

点击下载>>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请表及承诺书

  2.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已共享的无需上传);3.企业2020年(税款属期)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申报时限:2021年12月31日截止。

  六、审核和公示

  经办机构将在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返还企业账户。

  起、经办机构地址和电话

  经办机构:瑞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瑞安市万松路58号

  咨询电话:0577-65611793

本文标签: ,参保  ,企业  ,瑞安市  ,辖区  ,保险费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