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内容
2020年洞头“希望工程”助学对象调查
2、资助对象
(一)贫困在读大学生(本区户籍),填写附件1;
(二)2020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高中毕业生,填写附件2。
3、资助条件
(一)洞头区户籍,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二)父母为农村或城市低收入群体;
(三)家庭贫困,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四)同等条件下按以下次序优先资助:
1.困难单亲家庭的子女;
2.家庭成员伤残或长期重病的学生;
3.学生本人伤残者;
4.因灾造成房屋损毁、家庭经济损失重大;
5.留守学生;
6.未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的贫困生。
4、选拔资助程序
1.第(一)(二)类调查对象由各街道(乡镇)团委和洞一中、职高团委牵头负责;
2.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向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团组织申请,填写《洞头区2020年“希望工程”助学对象调查表》一式两份;
3.团区委资助条件和优先次序用比选的方式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遴选出受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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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上报时间:7月31日
联系人:陈倩倩,电话:59386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