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0条措施的通知》(简称“30条措施”),其中第20条“促进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消费”规定给予淘汰老旧汽车并新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每辆2000元的消费补助。
根据该政策及实施细则:在市区内注册的单位消费者和市区内或者拥有市区内居住证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该补贴。本次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实施区域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补贴汽车数量为2000辆,同一消费者仅享受一次以旧换新补助。
补助对象分为个人消费者和单位消费者。个人消费者应是市区户籍或持有效的市区身份证或市区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人员。单位消费者应是市区注册登记和财政收入在市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30条措施”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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