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江口文明规范养犬公告原文(温州市犬类管理条例)

地方特产2022-09-24 11:49:17未知

  瓯江口文明规范养犬公告

  本次将在瓯江口全域开展犬只定点免疫登记工作,每一户籍限养一只犬只(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为更有序的开展免疫登记工作,将会逐步开展定点免疫登记工作。现计划于2020年10月15日-17日瓯江口新区一期(含起步区)以及新灵景园范围内的犬只进行免疫登记。此次免疫登记点定在新灵景园党群活动中心养犬人需携带户口薄和房产证明(街道证明);单位养犬需要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以及营业执照照片,养犬用途说明,管理制度以及养犬场所的照片来完成狂犬疫苗注射、犬只信息登记以及犬牌领取。其他范围免疫登记时间由灵昆街道办事处另行通知。

  2020年10月20日以后,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始对已完成免疫登记范围内的无主犬进行捕抓和收容。

  文明养犬要注意以下事项

  1、出门溜犬时在犬只颈部佩戴犬牌;

  2、溜犬时使用两米以下的牵引带领犬只;

  3、携犬进入公共楼道、电梯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为犬只戴嘴套、怀抱、收紧牵引带、装入犬笼或犬袋等安全措施;

  4、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候车(机、船)、影剧院等设置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

  瓯江口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本文标签: ,瓯江  ,免疫  ,养犬  ,工作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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