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高校新生)入伍就学优待
1、保留学籍: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遇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复读学生可以在本院校内另外选择相应专业就读。
2、学费补偿:国家对每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在部队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免试进入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得低于30%
4、普通高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另外,国家于2015年开始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每年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