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指南 温州居民养老金调整

地方特产2022-09-24 11:15:58未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

  适用对象:个人

  二、审批依据

  1、《浙江省职工基本保险条例》(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正;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员在本省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参保人员跨省流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的转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主管部门名称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五、申请条件

  因跨省流动就业、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或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在温州市区以外续继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的参保人员。

  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加盖公章)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窗口办理仍需提供)

  七、申请接收

  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3楼医保社保专区;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二楼;

  八、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市社保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社保中心收到材料后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并送达。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十、审批结果

  跨统筹区转移

  十二、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12345,0577-88866656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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