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双职工补贴申请流程一览(附申请条件)
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四条的规定:“双职工家庭中有在甬就读小学、幼儿园及托育子女,确实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夫妻双方均在已开工非公企业的,给予每个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
补贴标准:
每个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
申报条件:
一是父母均在宁波的非公企业工作,并且都已经上班了;二是孩子也在宁波读书,但是所在的小学、幼儿园或托育机构因为疫情影响还没有开学。
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申报方式:
为便于家庭申报,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统一由母亲所在企业申报,单亲家庭由单方申报。企业将申请员工花名册(含子女就读的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名称和班级)提交给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相应补贴将通过企业发放给员工。
申报渠道和流程:
以女方所在单位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先拨付后审核,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单亲家庭由单方申报。
所需基本资料:
企业申请员工花名册(含子女就读的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名称和班级)。
具体办理单位:
各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