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00元,在苏北五市中标准最低,政府财政为每个参保人同时补助不低于610元。即日起(2020年11月10日)至今年12月31日集中缴费。
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这三个应符合的参保条件分别是:
1、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
2、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学生;
3、在我市取得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人口。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除文件规定的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等五类特殊情形外,在明年1月至6月缴费的,自缴费6个月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明年7月以后不再受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
新增城乡居民需办理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新增的城乡居民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至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委、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续保的城乡居民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往年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若户籍、学籍以及居住证等信息发生变化,也需要参照新增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方可正常缴纳参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