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先峰谷、后阶梯”电费计算方式。
“一户一表”,以年(12个月)为周期执行。每年首次抄表结算时,完成对上一年度阶梯电量及低保户免费电量清算,跨年不转结。即双月交费用户的结算周期为上一年的2月至下一年的1月,单月用户为上年的1-12月。
峰谷时段:
注:合表电价为0.5483元/千瓦时。
第一档:
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
1千伏以下0.5283元
1-10千伏0.5183元
第二档:
年用电量2761千瓦时-4800千瓦时
每千瓦时加价0.05元
1千伏以下0.5783元
1-10千伏0.5683元
第三档
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
每千瓦时加价0.3元
1千伏以下0.8283元
1-10千伏0.81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