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办理养犬证应当由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人,携犬到居住地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请登记。此外,连云港市区的居民可以到家门口的派出所处置犬证,办证、领证都要把爱犬带到现场。
步骤一:申请人填报《养犬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材料,交社区和属地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
步骤二:属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养犬人是否符合养犬条件,填写审批意见。
步骤三:属地公安派出所将养犬户《养犬登记表》进行信息输入。
步骤四:经审核符合养犬条件的,养犬户携带《养犬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今年狂犬病免疫证(未免疫可到现场免疫)、到公安机关和农委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登记、审核手续,领取犬牌,对犬只拍照,然后由服务人员对犬只注射电子信息芯片。
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