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泰州市姜堰中医院提醒广大患者、家属及市民朋友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个人防护,前往医院就诊时积极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我院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疫情防控措施再次向广大患者和家属告知如下:
所有来院人员请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门诊就诊
1.本院门诊实行实名制挂号及分时段预约诊疗。推荐使用网上预约、电话预约(88207983)、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进行实名注册预约。
2.就诊当日请提前30分钟到院,进入医院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流行病学史调查、预检分诊等诊前程序,并在就诊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3.提前申报或更新“苏康码”。为保证进入医院通行顺畅,务请提前申报或及时更新“苏康码”。携带智能手机的老年患者,请提前在家中由家人协助申报或更新。
特别提示:“苏康码”的申报信息有效期为14天,请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否则将影响正常使用。
4.每名门诊患者原则上仅限1人陪同。就诊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人与人之间请保持1米安全距离,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至相应诊疗区域就诊:
(1)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涉外货物接触史;
(2)14天内有国内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居住史;
(3)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4)14天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5)健康码为黄色或红色;
(6)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7)14天内周围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过2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病例者。
6.门诊手术、有创操作患者(内镜下治疗、介入、人流等有创操作)和口腔限制类医疗服务等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血常规等检查。如有流行病学史、新冠肺炎任一可疑症状的,应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加以排查。
7.发热门诊所有患者均需进行血常规检查、胸部影像学检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
住院治疗
1.住院患者及家属必须配合预检。所有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流行病学筛查及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其中急危重症患者可先进入过渡病房接受治疗,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转至普通病房。
如有发病前14天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必须主动告知医院工作人员!请如实提供个人行程、身体状况等信息,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2.严格实施“一患一陪护”制度。住院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确定一名陪护人员。进入住院病房时,患者必须佩戴腕带;陪护人员均需配合体温筛查,进行核酸检测,携带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方能来院陪护。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做核酸检测。
3.住院患者谢绝探视。病房24小时封闭管理,患者住院期间患者严禁离开医院,擅自离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目前全面禁止一切非必要探视。建议使用微信、QQ、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在线探视。
4.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管理。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不得私串病室。陪护人员每天检测2次体温,如异常立即停止陪护,上报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服从医院相关规定。
5.陪护有困难者可联系病区护士站办理护工陪护手续。
疫情防控事关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康,敬请各位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携手,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赢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终胜利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