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出台《关于调整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结算年度的通知》,自2022年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结算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确保结算年度调整平稳有序,将原2020年结算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延长半年作为过渡期,调整后的2020年结算年度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
未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已参加门诊统筹和职工医保补充保险的,应于2021年7月份到各市区经办机构窗口缴纳过渡期内参保费用。2022年起,缴费时间调整到每年1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