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7月至12月医保缴费通知

地方特产2022-09-23 01:16:50佚名

  缴费时间:7月28日上午8时30分起,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7月至12月职工医疗保险可正常缴纳!

  缴费标准

  01、因上级部门尚未发布2021年度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正式文件,2021年7月至12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02、根据《关于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和阶段性降低缴费费率的通知》(泰医保发〔2020〕9号),灵活就业在职人员阶段性降低费率到2021年6月30日截止。从2021年7月1日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恢复为10.8%(基本医疗保险10%、大病保险0.8%)。

  03、以最低缴费标准举例计算

  2021年7月份医保费用为:3800元*(10%+0.8%)=410.4元

  注意事项

  因缴费基数正式文件尚未发布,为防止上级部门正式文件与暂行收费标准不一致,暂时仅开放了费款所属期为2021年7月至12月缴费渠道,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21年1-6月已经正常缴费,如7月份未能及时缴费产生了医保卡欠费封锁,8月份及时交纳7、8月份医保费用后,3日左右缴费可正常到账,医保卡封锁可以自动解除。如遇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请与参保地经办机构及时联系。

本文标签: ,医保  ,基数  ,费率  ,基本医疗保险  ,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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