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护方式变更相关规定:
失能人员可以按照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泰州市市区长护保险照护方式变更申请表》,到承办机构或定点照护机构变更照护服务方式。
1.原选择居家接受亲情照护服务变更为接受定点照护机构照护服务的,承办机构或定点照护机构接受变更申请后,在长护保险信息系统中先进行变更登记,定点照护机构再进行照护服务登记;
2.原选择接受定点照护机构照护服务变更为居家接受亲情照护服务的,先与定点照护机构结清原照护方式服务费用,再由承办机构或定点照护机构在长护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变更登记;
3.在同一定点照护机构变更照护方式的,定点照护机构接受申请后先与其结清原照护方式服务费用,再在长护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照护方式变更登记。
定点照护机构应在月底前将本月接收的变更申请材料送承办机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