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2020下半年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规定:
一、申报补贴对象、条件
本次申报为2020年下半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即2020年7月-12月期间在兴化企业工作的补贴对象。
申请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基本条件:
(1)毕业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后;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市人才办认定的自主创业人员。
(3)在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
二、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每月500元、硕士每人每月400元、学士或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可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申请人和申请单位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必须齐全无遗漏,材料缺少或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1.申请人如实填写《兴化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领表》(每人1份),并提交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用人单位集中申报的,除提供个人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外,填写《兴化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汇总表》(1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兴化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人社局507室,楚水路43号)
联系电话:8323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