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泰州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根据《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规定:
居住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注意,居住证到期前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居住证,需要提前办理签注: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
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