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定点医疗机构的哪些行为可以向扬州市医保局进行举报

地方特产2022-09-22 04:10:12佚名

  定点医疗机构的(医院、诊所)哪些行为可以向扬州市医保局进行举报?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的哪些行为可以向扬州市医保局进行举报?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本文标签: ,医保  ,参保  ,扬州市  ,人员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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