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注意事项

地方特产2022-09-22 01:54:26佚名

  1、在非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无待遇等待期,且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待遇截止时间统一为2022年12月31日;

  2、非本市户籍人员的非就业人员需在本市取得居住证;

  3、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

  4、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除外)。

  咨询电话:0514-84601050

  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

本文标签: ,待遇  ,参保  ,医保  ,高邮市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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