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重点开展2021年3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目标人群的加强免疫;12月底前,对其他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目标人群开展加强免疫。
现阶段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使用不同厂家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相同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如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可使用与第一剂相同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适时扩大用于加强免疫接种的疫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