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医保停经办期间异地就医怎么结算

地方特产2022-09-21 22:47:51佚名

  经办期间,异地就医、转外就医业务怎么备案?

  答:停经办期间,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或邮寄方式(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异地居住相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就诊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异地转诊的,需提供医院转外就医申请表办理医院备案。

  停经办(含停结算)期间,异地就医、转外就医如何结算?

  答:停经办期间,扬州市参保人员在外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出院标准的,必须及时办理出院手续;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必须在12月30日20时停机前,在就医地医院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待国家平台启用后由就医地医院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及结算等业务。上线后因系统原因未能刷卡结算的,可以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待新平台启用后,再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相关材料:医保卡、身份证,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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