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的安居补助流程总共分为预申报流程和补助申请流程两个阶段:
(一)预申报流程
1.开发企业上报活动房源,并经县住建局进行审核确认后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
2.签订网签合同后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如实填写《淳安县购房补助预申报表》,按照购房人实际情况,估算享受补助金额,县住建局汇总后定期向社会公布。对销售非活动房源池房源,不享受补助的业主,企业要如实告知业主并签订告知书。
(二)补助申请流程
1.申请及受理
购房人在缴纳契税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如实填写《淳安县购房补助申报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由房企统一汇总后,提交县住建局。
2.审核与公示
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每月通过淳安发布公布审核结果,公示期七天。
3.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共同行文,由县住建局按照购房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发放安居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