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须知: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以下简称“技能提升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请的,申领条件由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12个月及以上)。
2、在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备注:取得时间以领证时间为准。)
3、申请人取得证书的当月以及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当月须为企业参保职工身份。
4、申请人的证书信息须在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可查询。
(提醒:如果在全国网无法查询,省网可以查到证书信息,可以去各经办机构窗口柜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