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优秀青年人才首套房购买补贴申报指南

地方特产2022-09-21 13:08:58佚名

  ➤资助金额

  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经认定,对其在黄埔区购买的广州市首套住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买补贴,补贴金额不超实际购房金额的50%

  注:购房补贴为税前补贴,采取转账方式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获批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申请条件

  适用于生物医药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人才所在企业、科研机构的注册登记地、税务管理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黄埔区信用管理有关规定。

  具体条件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为生物医药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同一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3人,同一科研院所每年申报不超过10人。申报单位范围如下:

  1、生物医药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生物医药机构指经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主要依托建设单位、省实验室、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战略科技力量。

  2、重点生物医药企业指已完成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认定,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规模以上企业且上年度区经济贡献不低于100万元;

  (2)企业累计融资达1亿元,或在上一轮融资后估值达3亿元以上;

  (3)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4)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

  (5)上一年度获得“独角兽”称号的企业,“独角兽”企业指同时入选《胡润全球独角兽榜》(由胡润研究院发布)和《中国独角兽企业》(由长城战略咨询发布)榜单的企业,或黄埔区评选的“独角兽”企业;

  (6)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生物医药、生命科学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计算截至申请当日)。

  3、在世界知名大学(限全球综合排名前150名的一流大学,以申报时最新的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为依据)获得生物医药、生命科学相关领域博士学位。

  4、应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一年,且在黄埔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申请补贴时在申报单位的上一年度个人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少于60万元。

  5、与申报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获得申报单位书面同意。

  (三)首套房条件

  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人所购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在广州市范围内无有效住房产权,在政策有效期内,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以下简称“首套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发票为准。

  2、申请人在取得购房发票当日起,满一年后方可提出兑现申请,申领补贴期间该房产所有权不得发生变更;取得购房发票之日起2年内未提出兑现申请的,视为逾期不予兑现。

  3、已婚人才首套房购房补贴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仅由一方提出申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由人才本人申请购房补贴:

  (1)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本市有效住房产权的,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应为人才本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联名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的首套住房。

  (2)配偶在本市已有有效住房产权且为婚前财产的,人才本人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的广州市首套住房。离婚人士在离婚前已在本市拥有有效住房产权的不予补贴。

  (四)其他条件

  按照《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已享受购房补贴、博士后安家费的不可同时享受生物医药产业优秀青年人才首套房购房补贴。已认定为区杰出、优秀、精英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不得申领此购房补贴。

  ➤申请时间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0月13日下午17:00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如非标注“原件”则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标注“核验原件”的,在提交复印件时须携带相应原件现场核验。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原件扫描上传(要求:JPG、PDF格式、正面朝上,以扫描件原名称命名,内容完整清晰可见):

  (一)《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优秀青年人才首套房购买补贴申请表》(原件,表格须电脑填写,双面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签名需补充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身份证明材料

  1、中国籍内地地区居民须提供居民身份证,中国籍港、澳、台地区居民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须提供护照;

  2、外籍人才须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证明。

  (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学历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学位证书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

  3、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在黄埔区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个人缴费历史明细表与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证明(完整打印至申请当月);

  (六)近12个月在黄埔区工作单位的申报收入证明材料〔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扣缴明细完整截图为准,即须体现税款所属期、姓名、证件号、单位名称、每个月收入、应补(退)税额等〕;

  (七)申请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八)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号或有效银行账号(“银行账号”须为广州当地的银行或银行在广州的分支机构的一类账户,银行卡正反面须合并为一页上传,账号扫描不清晰的需在空白处标注卡号信息);

  (九)有效的购房发票(核验原件);

  (十)广州市房管局出具的申请人及配偶(已婚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已育申请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原件)。

  (十一)申报单位为生物医药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或重点生物医药机构的须提供:

  1、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主要依托建设单位、省实验室、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认定或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与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共建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须提供);

  3、申报单位统计关系在黄埔区的证明材料:《查看法人单位表》(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

  1、企业“一证一码”营业执照;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批准文件(红头文件,打印首页和企业所在页,并用荧光笔标出企业名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统计关系证明材料:

  ①“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提供最新的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

  ②“规模以下企业”(未达到规模以上或者达到规模以上但尚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符合以下重点生物医药企业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规模以上企业且上年度区经济贡献不低于100万元的企业须提供: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网上税局打印企业近一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②累计融资达1亿元,或在上一轮融资后估值达3亿元的企业须提供:投资机构具备股权投资或风险投资资质的证明材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材料或者各级发改、金融等部门的批复文件)、投资(增资)协议、投资款到账银行回单、最新一轮融资对应的股权变更准予登记(备案)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③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或上一年度获得“独角兽”称号的企业须提供证明企业入选相关称号的证明材料;

  ④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须提供: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一)《收款确认函》(人才本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及所任职单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申请人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二)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单位名称与《资金批复》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兑现相关要求

  1、 同一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3人,同一科研院所每年申报不超过10人。

  2、截至本次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申请人应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一年、在取得购房发票当日起满一年方可提出兑现申请,申领补贴期间该房产所有权不得发生变更。取得购房发票之日起2年内未提出兑现申请的,视为逾期不予兑现。

  3、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已享受购房补贴、博士后安家费的不可同时享受生物医药产业优秀青年人才首套房购房补贴。已认定为区杰出、优秀、精英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不得申领此购房补贴。

  ➤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82113490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 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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