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调整内容,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其他准入条件、审核流程等要求不变。
➤市区户口3年及以上,申请人年龄男60周岁(含)、女55周岁(含)以上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700元,且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私有住房、无承租公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政府提供租赁房源,房源建筑面积60㎡,按照建筑面积5元/㎡/月标准缴纳租金。
低收入线标准由去年的2150元/月(含)以下,调整为2300元/月(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由去年的3400元/月(含)以下,调整为3700元/月(含)以下。同时,财产状况不得超过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