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高作镇新冠疫苗接种公告(睢宁县新冠疫苗接种名单公示)

地方特产2022-09-21 10:24:40未知

  新冠疫苗开始接种啦

  为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和阻断新冠肺炎病毒的流行,根据县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高作镇卫生院面向普通人群开展接种工作啦~

  疫苗接种对象:

  高作镇辖区内18-59岁的所有未接种过新冠疫苗的居民(没有户籍要求)。

  接种说明:

  有接种意愿的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戴上口罩来我院接种新冠疫苗,无需承担疫苗成本和接种服务费。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

  1.已知对疫苗中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青霉素过敏者需审慎评估。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过敏性休克、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病史或家族史;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者。

  4.妊娠期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三个月内计划怀孕的女性。

  5.发热或其他疾病急性发作期。

  6.严重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严重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

  7.已被诊断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8.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9.临床医生或者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新冠疫苗接种后注意事项:

  1.接种结束后不得带走按压棉签,棉签和一次性手套请扔至相应的黄色垃圾桶内。

  2.接种后应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留观期间,受种者如出现面色苍白、出汗、四肢湿冷、皮疹、脉速而弱、发绀、面部和喉咙肿胀、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告知留观医生。

  3.新冠疫苗接种当日需保持注射部位干燥,注意个人卫生,避免造成皮肤感染,同时注意避免剧烈运动、劳累,应保证适当的休息,以减少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

  4.接种后一周内尽量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和海鲜食物,同时避免食用平时已知的过敏原,保持清淡饮食,多饮水。

  5.接种后如有发热、局部红肿疼痛等反应,应及时告知医生对症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极个别可能会出现高热(体温≧38.5℃)或持续发热数日、或局部红肿超过2.5厘米以上,或者有其他反应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防延误病情。

  6.接种后应查看接种预约,掌握下次疫苗接种时间。

  7.本次接种的新冠疫苗需接种两针,接种间隔时间21天,在接种本疫苗期间,应避免14天内接种其他疫苗。

  8.新冠疫苗接种后至少间隔1.5-2个月献血。

  9.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主要措施之一,接种后仍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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