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居民领取失业金期间还可以申请医保报销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徐州职工医保待遇标准
一、门诊待遇
1.门诊统筹待遇(普通门诊)
提醒:
在选定的定点B级药店购买甲类药品,只可以累计起付线,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A级药店购买甲类药品,可以享受累计起付线和门诊统筹待遇;
C级药店和医疗机构购药和门诊医疗,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但不累计门诊统筹的起付线。
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诊疗甲乙类诊疗项目,均可享受累计起付线和门诊统筹待遇。
普通门诊补助比例:
PS:低保、特困、重度残废人员起付标准按750元执行。
2.门诊统筹待遇(门诊慢性病)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包含范围:
徐州市可以享受门诊补助的慢性病(以下简称“门慢”)共有34种,在补助待遇上分为三类。其中一类门诊慢性病补助额度最高,二类居中,三类次之。具体如下:
(1)一类门诊慢性病:1.慢性活动性肝炎;2.肝硬化失代偿;3.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4.肾病综合征;5.再生障碍性贫血;6.系统性红斑狼疮;7.肝豆状核变性;
(2)二类门诊慢性病:8.结核病(活动期);9.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10.慢性心功能不全;1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12.冠心病(心肌梗塞);13.高血压病(Ⅲ期);1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5.多发性大动脉炎; 16.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17.支气管哮喘;18.支气管扩张症;19.消化性溃疡;20.溃疡性结肠炎;21.慢性肾小球肾炎;22.类风湿关节炎;23.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24.系统性硬皮病;25.帕金森病;26.重症肌无力;27.抑郁症(中度)、躁狂症(中度)、强迫症、偏执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
(3)三类门诊慢性病:糖尿病; 冠心病(心绞痛); 高血压病(Ⅱ期);28.甲状腺功能亢进症;29.白塞病;30.骨关节炎;31.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32.癫痫;33.前列腺增生;34.强直性脊柱炎。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补助比例:
甲类药品和诊疗项目按以上比例补助;乙类药品个人自付0~40%后再按以上比例补助。乙类诊疗项目个人自付10%后再按以上比例补助。
同时通过上述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鉴定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单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基础上,按同时患另一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60%进行再补助。
患两种及以上疾病共有下列6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