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徐州医保缴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1日
结束时间: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期从2021年10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其中,集中征收期自2021年10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筹资标准提高后,待遇有什么变化?
与现行政策相比,主要有4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降低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从400元降低至300元。
二是提高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对于“两病” 患者,取消200元的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三是提高国家谈判药品待遇水平。将83种国家谈判药品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60%。
四是双向转诊患者降低起付标准。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的住院参保人员,因疾病诊断或治疗需要,受该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向市内的上级医疗机构逐级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转入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两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差额部分。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后,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参保人员,由上级医院开具转诊单,转至下级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转入医疗机构不再计算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