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租房短信提取
①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②自2022年4月20日起,职工以短信方式办理租房的,请按以下方式申请办理:编辑短信内容“ZFTQ”,发送至以下号码:10657555032311890112(中国移动)、10655020094211890112(中国联通)、10659020120001189011(中国电信)
③短信通知业务是否受理;
④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租房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提取申请人已连续缴存满3个月,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提取:
(一)月缴存额高于规定标准,可申请提取缴存当月规定比例及额度上限的住房公积金。
(二)月缴存额低于规定标准,可申请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三)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可按实际支付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申请提取。
规定标准指350元、规定比例指70%、额度上限指1800元。
符合本情形申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可提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