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形应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将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①家庭低保对象减少(如死亡、离异、改嫁等);
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或实际生活水平已明显超出低保标准时,包括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家庭财产不符合纳入低保条件;
③低保对象被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如果是属于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纳入低保的情形,不仅会被停发低保,还将追缴已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并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低保不能在不同地区同时享受,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同时在两个地区享受低保,将依据情况,停发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