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区对四家物业公司实施联合惩戒

地方特产2022-09-20 20:53:27未知

  面对疫情消极应付,崇川区对嘉晟物业等四家物业公司实施联合惩戒

  崇川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察组2月9日-2月13日期间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以下问题:

  1、嘉晟物业公司管理的朝晖花园、都市华城、天润家园三个小区普遍存在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登记劝返管控不严格、不测体温、不查证件等突出问题,业主多次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投诉。2月13日,三个项目均被区疫情防控“黑榜”通报。

  2、众合物业公司管理的中远小区存在只发通行证、不查通行证的形式主义问题;该公司管理的安置房小区江景国际南区连续两天发现夜间盘查松懈、行人随意进出严重问题。2月13日,两个项目均被区疫情防控“黑榜”通报。

  3、中城物业公司管理的启秀花苑进出人员、车辆管控不严密,经多次督促未能整改到位,2月10日、2月11日连续被区疫情防控“黑榜”通报。

  4、华光物业公司管理的安置房小区毓秀家园,工作人员分工安排不到位,管理稀松,2月11日,被区疫情防控“黑榜”通报。以上问题,反映了嘉晟物业公司、众合物业公司、中城物业公司、华光物业公司对疫情防控工作严重不作为、消极应付、对业主极端不负责任。相关街道、物业主管部门行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还不到位。

  按照《2019年度南通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记分内容和标准》、《南通市市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管理考核办法》、“崇川在线”微信公众平台2月10日通告要求,对相关单位采取以下联合惩戒措施:

  1、区公安分局对嘉晟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以及朝晖花园、都市华城、天润家园项目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区住建局提请市物业主管部门对照评分办法扣除相应信用分值,取消企业全年评先评优资格,该企业两年内不得承接崇川区范围内新建物管项目。

  2、区公安分局对众合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以及中远小区、江景国际南区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区住建局提请市物业主管部门对照评分办法扣除相应信用分值,取消企业全年评先评优资格,该企业两年内不得承接崇川区范围内新建物管项目。因江景国际南区为安置房小区,由任港街道联合区住建局对街道物管工作负责人谈话提醒,区住建局约谈众合物业法人代表。

  3、区公安分局对中城物业公司法人代表、启秀花苑项目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区住建局提请市物业主管部门对启秀花苑项目负责人考核扣除相应分值,对中城物业公司扣除相应信用分值,取消企业全年评先评优资格,该企业两年内不得承接崇川区范围内新建物管项目。

  4、华光物业公司因管理的安置房小区毓秀家园上“黑榜”一次,由钟秀街道联合区住建局对街道物管工作负责人谈话提醒,区住建局约谈该公司法人代表。

  5、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区住建局对区住建局物管工作负责人谈话提醒。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和关键阶段,各街道、相关单位、物业企业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重点落实。区住建局要加强对物业行业防疫工作的指导督察;各街道要将物业公司纳入基层防疫工作体系,指导、督促、帮服物业公司落实防控措施;各物业公司要本着对小区业主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小区封闭、排查劝返、消杀防护、隔离服务等防疫措施,同心协力、众志成城,共同扎牢防疫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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