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南通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

地方特产2022-09-20 12:39:04佚名

  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3年以上;

  2、年龄需满30周岁;

  

  

  申请材料

  1、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2、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3、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4、申请人持《南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申请地点

  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中坝南路12号

  电话:0513-88869685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

  电话:0513-85587969

  南通市各区县市房管局联系方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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