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无锡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金额+流程)
一、发放对象
第一类: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第二类: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且经省认定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二、发放标准
对第一类对象,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第二类对象,按照在岗职工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实施期限
第一类对象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月发放;
第二类对象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一次性发放。
下面小编针对第一类企业为大家举个例子:
A企业2020年1月份招用了小黄、小红和小蓝3人,劳动合同都签了1年,并且都给他们缴纳了社保。小黄2019年3月办了失业登记,且来A企业前没有工作过;小红2020年1月份之前一年多都没有工作,但是没有办理过失业登记;小蓝2019年11月办了失业登记,在家待了俩月。那么只有小黄符合失业登记满半年以上的条件,所以A企业可以拿到1000元的补贴。如果A企业2月份又招用了3个人,且都符合条件,那么就可以拿到3000元的补贴。
注意:同一个员工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哦!
申请流程
市、市(县)人社部门会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下发,由各企业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主动联系企业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在市、区人社部门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及时发放至企业银行账号中。
咨询电话:0510-8241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