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殊情况没参加江阴医保的能不能申请医疗救助?

地方特产2022-09-19 01:24:07未知

  对医疗救助对象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按无锡市规定执行,无锡市统一确定具体标准前,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标准执行。

  具体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医疗救助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后确定。

  医疗救助以医保结算年度为救助年度,采取参保资助和医疗费用救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参保资助。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个人缴费补贴标准,按无锡市规定执行。

  (二)医疗费用救助。对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以下简称个人负担部分)按下列标准予以救助:

  (1) 门诊医疗费用年累计1000元(含)以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80%的救助。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给予70%的救助。

  (2) 患门诊特殊病种的救助对象,门诊特殊病治疗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给予85%的救助。

  (3) 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经医疗救助结报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超过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0%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年终一次性补偿。

  (4) 医疗救助的年度最高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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